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尹志强,男,出生于196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尹志强先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年7月
20日至今担任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2023年年度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应列席股东会会议次数2次,实际列席次数2次。
2024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4次,实际出席会议次数4次,不存在缺席等情形。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并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成本控制,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1(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了独立董事各项会议。2024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
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与会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对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及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审核的工作,对公司的内部监督以及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议了该议案,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履行职责,
多次参加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现场及线上沟通会。本人与公司2024年度审计注
2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情况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等,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募投项目进展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每次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会后仔
细查看披露信息。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4、本人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各期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具备完备性、真实性与合理性。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对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进行任职资格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聘用条件,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了2023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意见及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相关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了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军队采购网禁止采购的情况
2023年11月22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军队采购
暂停名单,公司因组织采购活动中发现涉嫌违规问题,经评估触及禁止性处罚,自2023年11月22日起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活动。2024年8月26日,军队采购网发布公
4告,公司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2日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被军队采购网禁止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受该事项及军工行业周期性调整的影响,公司新签订单减少、验收项目减少,从而导致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自2024年8月26日军队采购网禁采公告发布后,
公司将前期投入发生成本的项目进行了盘点,部分项目因受军队采购网禁采事项影响不能签订合同,公司将终止项目发生的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导致主营业务成本有较大增加,致使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军队和国防工业企业,获取订单的渠道包括军队采购网、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招标代理机构等,禁止期内,公司不能通过军队采购网渠道获取订单,但可以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招标代理机构等渠道获取订单。公司2024年新签合同订单3.76亿元。
知悉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后,本人高度重视,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4年4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
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对公司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风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23400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7月29日办理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2024年10月,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年度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5目前该回购事项正在实施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作出判断前,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解调查,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通过当面、电话、邮件等方式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及合作。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以确保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尹志强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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