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证券简称:朗坤科技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
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含并表内各级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号)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892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375406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1424995576.10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7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
3-1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公司在《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募投项目名称(万元)金额(万元)日投入金额(万元)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
65659.0765659.0763620.92
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6570.8726570.870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20000.00
合计112229.94112229.9483620.9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为112229.94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30269.62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7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27639.8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到通
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到新项目中。
本次变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序变更前拟使用募变更后拟使分类项目名称月31日投入金号集资金用募集资金额(万元)原募投项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126570.870.000.00
目设项目
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0.00
20.0011000.00
新募投项生中心项目目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0015570.8715570.87
合计26570.8726570.8715570.87
注:考虑到利息收入等影响因素,具体以实施变更时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计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出上述投资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范围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4、授权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产品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收益分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6、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配备经验丰富的人员,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
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现金管理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台账;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并表内各级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
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七、保荐机构专项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