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证券简称:朗坤科技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时
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股东深圳华迪光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资江凯源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贵州享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华迪光大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迪光大”)、广东千灯华迪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灯华迪”)、广州盛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盛隆”)、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沛硕”)、
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资江凯源”)和贵州享
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享硕”)具有一致行动关系,为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通过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0174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7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75%。
2025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江凯源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73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1942%(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1968%)。
2025年5月30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江凯源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46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1274%(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1428%)。
2025年6月10日,公司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725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6247%(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6468%),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减持减持期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占总股本股东名称间(元/方式间(元/股)(股)比例
股)深圳华迪光大大宗
股权投资基金17.36-18.3517.751381400.000.5650%交易(有限合伙)深圳华迪光大集中
股权投资基金17.80-18.5018.00690700.000.2825%竞价(有限合伙)广东千灯华迪大宗
股权投资企业2025年17.48-18.5118.03623000.000.2548%交易(有限合伙)3月10日—广东千灯华迪集中2025年股权投资企业17.80-18.2017.98321200.000.1314%竞价6月9(有限合伙)日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大宗
17.69-17.7917.74669200.000.2737%
企业(有限合交易伙)广州六脉资江股权投资合伙集中
18.00-18.4718.10233100.000.0953%
企业(有限合竞价伙)广州资江凯源股权投资合伙集中
18.00-18.0418.0153900.000.0220%
企业(有限合竞价伙)
合计3972500.001.6247%
注:1、上述数据的明细与合计数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取舍不同而产生;
2、上述减持股份数占剔除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241228204股)
的比例分别为:华迪光大大宗交易占总股本比例为0.5727%;集中竞价占总股本比例为0.2863%;千灯华
迪大宗交易占总股本比例为0.2583%;集中竞价占总股本比例为0.1332%;六脉资江大宗交易占总股本比
例为0.2774%;集中竞价占总股本比例为0.0966%;资江凯源集中竞价占总股本比例为0.0223%。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
合计持有股份175219707.1661135494705.54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5219707.1661135494705.54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1、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股份归属上市,总股本增加941000股;
2、“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及“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的“占总股本比例(%)”系按公司总股
本244511700股计算得出;占剔除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241228204股
比例分别为7.2636%、5.6169%。二、其他相关说明(一)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本次减持股份事项遵守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
(三)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截至2025年6月9日,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六脉资江和资江凯源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广州盛隆、贵州沛硕和贵州享硕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截至2025年6月9日,广州盛隆、贵州沛硕和贵州享硕尚未实际减持,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华迪光大、千灯华迪、广州盛隆、六脉资江、贵州沛硕、资江凯源和贵州享硕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