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测测试
股票代码:301306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7号院3号楼1层3单元1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7号院3号楼1层3单元10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目录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七节备查文件..............................................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西测测试、上市公司、公司指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指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方指李泽新先生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报告书
李泽新先生与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代表: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通过协本次权益变动指议转让方式拟转让李泽新先生持有的公司42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7号院3号楼1层3单元105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8日经营期限2011年11月08日至2031年11月0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沈招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858819734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7号院3号楼1层3单元105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经营范围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沈招秀(持股61%)、陈晞(持股30%)、付志君(持股9%)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
下:
是否取得长期居住其他国家姓名性别国籍担任职务地或地区居留权沈招秀女中国北京否执行董事陈晞男中国北京否投资经理付志君女中国长沙否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增持西测测试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
况。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西测测试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与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西测测试股份达到5.00%。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尚无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进一步的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2025年12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境内自然人李泽新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拟将李泽新先生持有的公司42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中投国联匠心九00%42200005.0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基金产品募集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来源合法。
四、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甲方(转让方):李泽新乙方(受让方):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协议主要内容1、甲方拟将其持有的西测测试股份中的4220000股股份(占西测测试总股本的5%)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股份。2、在标的股份按本协议约定完成交割后,自交割日起,乙方即持有标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享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权利,并承担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义务。
3、股份转让款
3.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计算方法为本协议签署日
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收盘价的80%孰低者,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48.59元/股,共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5049800元(大写:贰亿零伍佰零肆万玖仟捌佰元整),乙方将以现金方式支付至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3.2甲、乙双方确认,上述股份转让款系乙方受让标的股份支付的全部对价,
不再因本协议签署后标的股份市场价格变化而进行调整。
4、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按照以下进度分期支付股份转让款:
4.1本协议签署并发布本次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起10个交易日内支付此
次股份转让款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4.2本次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后,双方共同向交易所申请本次协转申请,
期间乙方可陆续支付转让款,乙方最迟应当在取得深交所合规审核通过并取得确认意见书确认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支付此次股份转让款的90%转让款计人民币
184544820元(大写:壹亿捌仟肆佰伍拾肆万肆仟捌佰贰拾元整)。
4.3在中登公司完成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后10个交易日内,乙方支付股份转让
款的10%,计人民币20504980元(大写:贰仟零伍拾万肆仟玖佰捌拾元整)。
5、标的股份的过户
5.1甲、乙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提出就
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的申请;自取得深交所就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且乙方依约付清股份转让款款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甲、乙方应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协议各方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公告上述事项。
5.2甲乙双方应自行做好充分准备,提供必要材料,配合完成标的股份交割手续。除非有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客观因素或者甲乙双方另有约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向深交所提交关于本次交易合规确认的申请;自交易取得深交所合规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向中登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交割。如因上市公司股份交易窗口期等法定原因的限制导致监管部门对前述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期限相应顺延。
5.3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将成为标的股份所有权人并记入上
市公司股东名册。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乙方证券账户之日视为标的股份交割日。
5.4本次股份转让过程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协议各方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各自独立承担。
6、过渡期安排
6.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标的股份交割日之间的期间为过渡期。
6.2在过渡期内,如遇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
或定增、回购等变更股本事项的,标的股份数量、标的股份比例应作相应调整,标的股份除权所对应的新增股份应一并转让给乙方,且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不做调整。
6.3在过渡期内,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则标的股份对应的该部分现金
分红继续由甲方享有。
7、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并取代本协议签署前全部或部分各方之
间就本协议项下所述事项已达成的任何意向、备忘(如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其余用于留档及上报审核、备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1、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受让方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2、本次股份转让的资金来源均为受让方合法的基金产品募集资金(投资者认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受让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双方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
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1日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上市公司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二上市公司名称限公司在地路16号股票简称西测测试股票代码301306
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7号限公司(代表“中投国联匠心人名称”人注册地院3号楼1层3单元105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有无一致
有□无?份数量变化行动人
不变□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义务人是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否为上市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公司实际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无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数量:4220000股后,信息披露持股比例:5.00%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持股数量:4220000股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及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时间: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
份变动的时间方式:协议转让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是,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基金产品募集资金(投露资金来源资者认购),资金来源合法。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是□否□不适用√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此页无正文,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投国联(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中投国联匠心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