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三、资质附件………………………………………………………第9—12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8-277号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信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美利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美利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美利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美利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5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美利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美利信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第2页共15页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34元,共计募集资金17140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134.1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1267.8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551.8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7716.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1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57716.0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25317.12
第3页共15页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932.47
项目投入 C1 24325.83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78.31
项目投入 D1=B1+C1 149642.95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10.78
募投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 4210.79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5173.1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5173.10
差异 H=F-G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
12日、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3日和2023年6月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巴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和交通银行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第4页共15页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8312007880100000183250479048.02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395601880000713261186307.95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63836710719982.52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42642635301100019111542705.83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81112010127005935532771.86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39560180808922096207.40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31000829292001408820.00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51731023.5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关于拟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3854.98万元增加对募投项目的投资、使用超募资金21849.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849.40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574.85万元(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能源汽车系统、5G 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640.21万元(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第5页共15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210.79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342.97万元收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5173.10万元未进行现金管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系统、5G 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项目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第6页共15页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7716.0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325.83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9642.95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可行是否已变更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本年度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到预计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实现的效益生分变更)(1)(2)(3)=(2)/(1)期效益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重庆美利信研发
否7716.638019.62809.826399.8879.802023年12月[注]不适用否中心建设项目
2.新能源汽车系统、
5G 通信零配件及模 否 35443.44 74821.64 12280.73 68368.27 91.38 2024 年 8 月 [注] 不适用 否
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3.新能源汽车零配
否23851.6138025.4011235.2838025.40100.002024年8月[注]不适用否件扩产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否15000.0015000.0015000.00[注]不适用否
第7页共12页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2011.68135866.6624325.83127793.55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
21849.4021849.4021849.4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金和归还银行贷款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1849.4021849.4021849.40100.00
合计-103861.08157716.0624325.83149642.9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之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继续支付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款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系统、5G 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的效益反映在
公司整体项目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第8页共12页本复印件仅供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8-277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9页共12页本复印件仅供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8-277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0页共12页本复印件仅供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公司天健审〔2025〕8-277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明梁正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1页共12页本复印件仅供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公司天健审〔2025〕8-277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王长富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