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重
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美利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418号)《关于同意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5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32.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140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685.9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7716.0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8日全部到位,其中超募资金为75704.383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8-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1单位:万元
序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备案环评审批项目名称建设期号总投资投资金额情况情况
重庆美利信研发中2102-500113-渝(巴)环准
17716.637716.632年
心建设项目04-01-484740[2021]031号
新能源汽车系统、
5G 通信零配件及 2102-500113- 渝(巴)环准
235443.4435443.442年
模具生产线建设04-01-937268[2021]032号项目
新能源汽车零配件2102-420690-襄高环批环
323851.6123851.613年
扩产项目89-01-797130[2021]23号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82011.6882011.68---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3854.98万元增加“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系统、5G 通信零 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及“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投资金额。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截至2024年12序募集资金调整后项目名称月31日累计投入号承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金额
1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716.638019.626399.88
新能源汽车系统、5G 通信零配
235443.4474821.6468368.27
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3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23851.6138025.4038025.40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15000.00
合计82011.68135866.66127793.55注: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重庆美利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574.85万元(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能源汽车系统、5G 通信零配件及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640.21万元(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4210.7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还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尾款正常支付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
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及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3运作》等相关要求,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4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朱伟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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