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7证券简称:美利信公告编号:2026-010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3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天安路1号附1号、附2号重庆美利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亚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7人,代表
股份104271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117%。
(1)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
为102865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4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共80人,代表股份140569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6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80人,代表股份140569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675%。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80人,代表股份
140569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67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24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反对14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80%;反对14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8%;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2%。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241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0%;反对14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21%;反对14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8%;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241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0%;反对14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21%;反对14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8%;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23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18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49%;反对18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4237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3%;反对18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46%;反对18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2%;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程源伟、殷勇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二)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