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证券简称:江波龙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及“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的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3号),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55.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338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313.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8500.77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
具《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350056_H01 号)。2022 年 7 月 2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公司已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止至2024拟投入募集资年3月31日投资进度序项目
项目名称金金额累计募集资金(3)=号总投资
(1)投入金额(2)/(1)
(2)江波龙中山存储
1产业园二期建设70041.0070000.0049145.2170.21%
项目企业级及工规级
267461.5063600.0057286.7090.07%
存储器研发项目
小容量 Flash 存储
3芯片设计研发项13460.0013460.007763.2157.68%
目
收购 SMART
*
4 Brazil 81%股权项 144955.13 26440.77 26440.77 100.00%
目
5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45000.0045000.00100.00%
-合计340917.63218500.77185635.89
*收购股权项目中《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基础交易对价为16605万美元,最终交易对价将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相应调整。假设以2023年4月30日作为报表基准日,根据收购标的截至报表基准日的现金金额、负债金额、运营资本等计算,本次交易对价约为20061万美元,预计投资总额按照国家外汇局网站公布的2023年6月30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换7.2258元人民币)折算,实际人民币投资总额以最终协议履行结果为准。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结合行业和市场发展情况考虑,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及“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分别调整该两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及实施效果,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1、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70041.00万元,本次调整总额保持不变,明细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占投资占投资序调整前拟投入调整后拟投项目总额比总额比增减金额号投资金额入投资金额例例
1建筑安装工程费51500.0073.53%41500.0059.25%-10000.00
2设备及软件投入12222.5717.45%22223.0031.73%10000.43
3人员费用3132.004.47%6318.009.02%3186.00
4基本预备费3186.434.55%---3186.43
合计70041.00100.00%70041.00100.00%-
2、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
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投资总额为67461.50万元,本次调整总额保持不变,明细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调整前拟序占投资总调整后拟投占投资总额项目投入投资增减金额号额比例入投资金额比例金额
1设备及软件投入9785.9214.51%9785.9214.51%-
2基本预备费489.300.73%---489.30
3人员费用25804.8238.25%34273.5050.80%8468.68
4建筑安装工程费31381.4746.52%23402.0934.69%-7979.38
合计67461.50100.00%67461.50100.00%-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策,有利于高效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投入结构的优化及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调整募投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及“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本次调整事项是公司经综合考虑,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建设进度等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意见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及“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