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证券简称:江波龙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人民币55.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3814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25966018.87元及支付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27166240.32元后,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5007740.81元。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于2022年7月29日已将扣除剩余未支付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3843377.36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2214296622.64元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2338140000.00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966018.87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7166240.32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人民币
10072500.00元,律师费人民币9996817.63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4103773.58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2993149.11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5007740.81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350056_H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338140000.00
减:发行费用153132259.19
募集资金净额2185007740.81
加: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净
36640234.89
额
减:已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2086012765.03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327500.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66307710.67
其中:现金管理支出-
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66307710.67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6307710.67元,其中包含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16万元,该节余募集资金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21年4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增设了中山市江波龙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江波龙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江波龙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江波龙微电子技术有限公
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新增募投项目(即收购 SMART Brazil 81%股权项目),并由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上海慧忆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忆半导体”)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慧忆半导体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项存储和支付收购SMART Brazil 81%股权项目使用的超募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类型余额深圳市江波龙汇丰银行(中
1电子股份有限国)有限公司622097863050活期存款3030713.68
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江波龙中信银行深圳
28110301012300637电子股份有限城市广场旗舰951活期存款4430654.80
公司支行深圳市江波龙平安银行深圳
3电子股份有限15000109032566活期存款2369040.89
西丽支行公司
4中山市江波龙中信银行中山8110901012801487
电子有限公司分行营业部765活期存款842.93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江波龙
54102460004002066股份有限公司0活期存款35662659.35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宝龙支行上海江波龙数浦发银行上海
69658007880160000字技术有限公自贸试验区新0775活期存款21573.49
司片区分行上海江波龙微浦发银行上海
79658007880140000电子技术有限自贸试验区新0792活期存款20792225.53
公司片区分行
合计66307710.67三、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调整“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项目建设期,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考虑该募投项目的研发项目性质对项目实施地点环境、保密性的要求,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公司在原有租赁使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秋山路1775弄27号401室、402室、403室之外,增加公司自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内镇外2街坊105/295丘地块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公司增加项目投资额,利用上述自有地块建设不动产作为项目实施场所,公司自有地块的宗地面积为9289.1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43000.00平方米。公司增加项目投资31381.47万元用于新增基建投入,其中
28600.00万元为超募资金,2781.47万元为自有资金;同时项目建设期从36个
月变更为48个月。该事项已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731.93万元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323.64万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350056_H07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3年7月29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超募资金不超过26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3年7月29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264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2024年4月
17日,公司进一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15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4年4月19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024年6月25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
币4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
2024年9月27日,公司进一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人民币55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
2025年1月9日及2025年1月10日,公司进一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
(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该事项已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9月9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9月
9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9月
9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的2024年4月延期至2025年4月。
2、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及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及“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对其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软件投入、人员费用以及基本预备费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的变更。
3、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小容量 Flash 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的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6月。
4、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和
“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扣除未支付款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934.91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三、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之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185007740.8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5945430.84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86012765.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截至期末投资项目可行是否已变更项目达到预定本报告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进度(%)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含部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到预计
总额(1)额(2)(3)=(2)/生重大变分变更)期的效益效益
(1)化承诺投资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
否700000000.00700000000.0032692388.38606557689.5086.65%2025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否设项目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
是350000000.00636000000.008642630.07647623637.01101.83%2025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450000000.00450000000.00-45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500000000.001786000000.0041335018.451704181326.51-超募资金投向
小容量 Flash 存储芯片设计研
否-134600000.0014610412.39117423738.5287.24%2026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发项目
收购 SMART Brazil 81%股权
否-264407740.81-2644077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685007740.8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685007740.81399007740.8114610412.39381831438.52-
合计2185007740.812185007740.8155945430.842086012765.03-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时间由原定的2024年4月延期至2025年4月。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小容量 Flash 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的 2025 年 4 月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不适用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金额为68500.77万元。
进展情况1、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该事项已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拟在原有租赁使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秋山路1775弄27号401室、402室、403室之外,增加公司自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内镇外2街坊105/295丘地块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公司拟增加项目投资额,利用上述自有地块建设不动产作为项目实施场所,公司自有地块的宗地面积为9289.1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43000.00平方米。公司增加项目投资31381.47万元用于新增基建投入,其中28600.00万元为超募资金,2781.47万元为自有资金;同时项目建设
期从36个月变更为48个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2、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进展情况案》,该事项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小容量 Flash 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36个月,募集资金投入13460.00万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
3、公司于2023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支付新增募投项目的部分股权收购款项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6440.77 万元向慧忆半导体增资或借款,以支付收购 SMART Brazil 81%股权项目的部分款项,该事项已于2023年11月28日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人民币26440.77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项,剩余收购价款将由公司通过自有及/或自筹资金支付。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调整“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项目建设期,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考虑该募投项目的研发项目性质对项目实施地点环境、保密性的要求,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公司拟在原有租赁使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秋山路1775弄27号401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402室、403室之外,增加公司自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内镇外2街坊105/295丘地块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公司拟增加项目投资额,利用上述自有地块建设不动产作为项目实施场所,公司自有地块的宗地面积为9289.1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43000.00平方米。公司增加项目投资31381.47万元用于新增基建投入,其中28600.00万元为超募资金,2781.47万元为自有资金;同时项目建设期从36个月变更为48个月。该事项已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不适用整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731.93万元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323.64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上述置换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350056_H07 号)。
1、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月2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2024年4月17日,公司进一步将上述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15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
资金情况2、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264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4年4月19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024年6月25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9月27日,公
司进一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1月9日及2025年1月10日,公司进一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
1、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该事项已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限为
2022年9月9日起12个月内。
2、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情况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9月9日起12个月内。
3、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9月9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和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
金额及原因“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扣除未支付款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934.91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无问题或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