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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江波龙 --%

证券代码:301308证券简称:江波龙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686116股进行作废,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2、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

022)。

3、2023年4月11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等相关公告。

4、2023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2023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等相关公告。

5、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6)等相关公告。

6、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等相关公告。

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6月24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7、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36.23元/股,调整为35.9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

否成就、对应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

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2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79111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有1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不达标,其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7005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公司将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86116股。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获授人员中有2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79111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有1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不达标,同意其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7005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五、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86116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和作废数量、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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