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证券简称:江波龙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4月14日以适当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
亲自出席董事9名,其中,王景阳先生通过现场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华波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2)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表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唐忠诚先生、邓美珊女士、陈伟岳先生以及黄志强先生分别向
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审计,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66亿元,同比增长30.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4.23亿元,同比增长185.4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八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2026年第一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其他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公司现有总股本4191452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46700843.4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拟定2026年第一次中期分红预案为:以公司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4191452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2444423.55元(含税)。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
2026年其他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2026年第一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其他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针对各项业务流程建立了合理、必要、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安永华明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安永华明出具了鉴证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秉承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并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与安永华明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固定授信额度及临时授信额度),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最终以公司与相应金融机构达成的实际授信额度为准。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或具体业务所归属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由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开展实际业务中需通过外币进行结算,结合采购、销售额及市场汇率、利率等条件,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拟使用自有资金在折合人民币50亿元额度内滚动操作(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审议的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或具体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所归属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可行性分析依据,并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及《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2026年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司高管”)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公司高管2026年度薪酬方案,提请审议如下:
1、公司高管2025年度薪酬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公司高管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2)薪酬标准
公司高管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管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并参照同行业和同等规模企业核定。基本薪酬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挂钩,但不与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挂钩;
2)绩效薪酬是指完成或实现公司整体经营成果而获得的风险责任报酬。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享受绩效薪酬,绩效薪酬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全部绩效薪酬总额,应当以公司当年度经营指标的达成情况为基础,按照相应比例提取绩效薪酬。
*在前项原则下,具体年度的绩效薪酬的总金额、分配比例等要素,由公司总经理提出建议并说明理由后,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生效。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
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
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3、发放办法
公司高管薪酬发放,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
上述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4、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管因任何原因出现变更的,包括但不限于辞任、离任、新聘任等情形,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蔡华波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提请审议如下:
1、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
(1)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16万元/年(税前)。
(3)公司内部董事按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相关书面约定,在公司领
取薪酬及津贴,不仅因担任公司董事之原因而领取薪酬及/或津贴。公司内部董事同时担任公司高管的,按规定以高管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董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内容。
2、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2)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20万元/年(税前)。
2)外部董事:非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否则
不仅因担任公司外部董事之原因而领取薪酬及/或津贴。
3)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
4)公司内部董事不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
同及相关书面约定,按其所在的岗位领取相应薪酬及津贴。如公司内部董事虽并未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是仍然担任公司较高级别的管理职务的,应参照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处理。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发放办法
独立董事津贴半年发放一次。
4、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任何原因出现变更的,包括但不限于卸任、补选等情形,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出席会议的所有9名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核查,公司认为独立董事唐忠诚先生、邓美珊女士、陈伟岳先生、黄志强
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唐忠诚先生、邓美珊女士、陈伟岳先生、黄志强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构成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蔡靖先生因同时担任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故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安永华明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44)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28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15740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就上述相关事宜已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2025年5月26日后有8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已申请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396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503股限制性股票全
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7472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就上述相关事宜已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王景阳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王景阳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和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
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或终止所涉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办理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
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11、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事项(若有)所
必需的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王景阳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经审议,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