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波龙
股票代码:3013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23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5年7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2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江波龙、上市公司、公司指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本报告书指书
2025年5月26日—2025年7月9日,公司股东国
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导致权益比例被动变化以及通过集中竞本次权益变动指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59634股的行为。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957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09-26法定代表人张新注册资本987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23 层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主要经营范围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4-09-26至2029-09-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有无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
张新男董事长、总裁中国北京否唐雪峰男董事中国北京否严剑秋男董事中国北京否杨高峰男董事中国上海否程驰光男董事中国武汉否范冰男董事中国北京否李国华男董事中国北京否秦斌男监事会主席中国北京否卢伟男监事中国北京否徐阳华男监事中国北京否高洪旺男监事中国北京否宋颖女职工监事中国北京否徐倩女职工监事中国北京否
4有无其他国家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张春生男副总裁中国北京否黄登山男副总裁中国北京否韦俊男副总裁中国北京否杜丹女副总裁中国北京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36.4668%
2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2.2853%
3中国烟草总公司11.1426%
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1297%
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5.0648%
6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5.0648%
7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648%
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1.4182%
9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1.4182%
10武汉中信科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5065%
11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0.5065%
12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5065%
13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1216%
14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0.1013%
15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1013%16上海武岳峰浦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0.1013%伙)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江波龙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持股比例
国微控股9.23%
赛微电子8.75%
安路科技5.76%
中微公司12.94%
5证券简称持股比例
通富微电7.77%
华大九天8.88%
芯原股份6.61%
德邦科技15.65%
燕东微8.40%
中电港7.37%
盛科通信17.09%
泰凌微6.93%
沪硅产业20.64%
拓荆科技19.67%
中巨芯26.40%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完成股份归属并上市流通,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因素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1598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共计3163703股,上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5月26日。公司总股本由415981564股增加至41914526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比例由5.82161%降至5.77767%,被动稀释
0.04394%。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1598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
6月19日至2025年7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59634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4216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216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0957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变动股数(万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时间变动比例(%)
股)
国家集成 A股 被动稀释 2025年 5月 26日 - -0.04394%电路产业
2025年6月19日-
投资基金 A股 集中竞价 -3259634 -0.77769%
2025年7月9日
股份有限
公司合计-3259634-0.82163%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957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具体情况如下:
8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
称股数(股)股数(股)
(%)例(%)国家集合计持有股份
242168065.82161%209571724.99998%
成电路
产业投其中:无限售条242168065.82161%209571724.99998%资基金件股份股份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权利未受限。
9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新
签署日期:2025年7月9日
12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其他备查文件。
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波龙股票代码301308信息披露义务人名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市称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多选)
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因公司总股本增加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股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4216806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82161%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2095717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比例:4.99998%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3259634股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8216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7月9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方式:1、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被动稀释;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时间及方式持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不适用√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是□否□尚不明确√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无正文)
15(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新
签署日期:2025年7月9日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