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证券简称:江波龙公告编号:2025-084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55.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3814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25966018.87元及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166240.32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人民币10072500.00元,律师费人民币9996817.63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4103773.58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2993149.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5007740.81元。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已将扣除剩余未支付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123843377.36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2214296622.64元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350056_H0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7月 29 日汇入
本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622097863050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类型初始存放金额余额
深圳市江波龙汇丰银行(中国)
62209786305活期存
1电子股份有限有限公司深圳分2214296622.643034536.36
0款
公司行深圳市江波龙中信银行深圳城81103010123活期存
2电子股份有限-4442288.17
市广场旗舰支行00637951款公司深圳市江波龙平安银行深圳西15000109032活期存
3电子股份有限-2369104.79
丽支行566款公司中山市江波龙中信银行中山分81109010128活期存
4-5085.71
电子有限公司行营业部01487765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中山市江波龙41024600040活期存
5份有限公司深圳-25066883.71
电子有限公司020660款宝龙支行上海江波龙数浦发银行上海自
96580078801活期存
6字技术有限公贸试验区新片区-21576.25
600000775款
司分行上海江波龙微浦发银行上海自
96580078801活期存
7电子技术有限贸试验区新片区-15389951.52
400000792款
公司分行
合计2214296622.6450329426.51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初始存放日尚未支付及待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185007740.8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102039930.5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2022年及以前:927656073.61
2023年度805575517.64
2024年度296835742.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2025年1-9月:71972596.31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实际投资金额与预定可使募集前承诺投资募集后承诺投资募集前承诺投资募集后承诺投资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用状态日金额金额金额金额金额的差额期江波龙中山存储江波龙中山存储
1产业园二期建设产业园二期建设700000000.00700000000.00700000000.00700000000.00700000000.00617160724.2382839275.772025年4月
项目项目
2企业级及工规级企业级及工规级350000000.00636000000.00636000000.00350000000.00636000000.00647623637.01-11623637.012025年4月
存储器研发项目存储器研发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00.00450000000.00450000000.00450000000.00450000000.004500000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500000000.001786000000.001786000000.001500000000.001786000000.001714784361.2471215638.76
小容量Flash存储
4芯片设计研发项-134600000.00134600000.00-134600000.00122847869.2611752130.742026年6月
目
收 购 SMART
5 Brazil 81%股权项 - 264407740.81 264407740.81 - 264407740.81 264407700.00 40.81 不适用
目暂未确定用途的
6685007740.81--685007740.81---不适用
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685007740.81399007740.81399007740.81685007740.81399007740.81387255569.2611752171.55
合计2185007740.812185007740.812185007740.812185007740.812185007740.812102039930.5082967810.31(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情况公司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调整“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项目建设期,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考虑“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研发项目性质对项目实施地点环境、保密性的要求,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公司在原有租赁使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秋山路1775弄27号401室、402室、403室之外,增加公司自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内镇外2街坊105/295丘地块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公司增加项目投资额,利用上述自有地块建设不动产作为项目实施场所,公司自有地块的宗地面积为9289.1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43000.00平方米。公司增加项目投资31381.47万元用于新增基建投入,其中28600.00万元为超募资金,2781.47万元为自有资金;同时项目建设期从36个月变更为48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核查意见》,同意上述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事项。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的2024年4月延期至2025年4月。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小容量 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的 2025年 4月延期至 2026年 6月。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及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及“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对其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软件投入、人员费用以及基本预备费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的变更。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小容量 Flash 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以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上述对募投项目延期以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具体实施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和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5年9月30日,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731.93万元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323.64万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350056_H07号)。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一期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一期实现效益情况如下: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是否达到预计承诺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累计产能利用率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益效益江波龙中山存储产
1不适用无(注1)无无无无不适用不适用
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企业级及工规级存
2不适用无(注2)无无无无不适用不适用
储器研发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注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小容量Flash存储芯
4不适用无(注2)无无无无不适用不适用
片设计研发项目
收购SMART Brazil
5不适用无(注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81%股权项目
注1: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自主测试能力及丰富研发技术储备,并提供更好的公司核心技术保密外部环境,减少核心技术外泄的风险。由于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 2: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小容量 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技术优势及产品竞争力,间接提高公司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旨在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缓解公司持续发展面临的资金需求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 4: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收购 SMART Brazil 81%股权项目,公司未做出相关效益承诺。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七、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3年7月29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上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超募资金不超过26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3年7月29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上述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264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2024年4月
17日,公司进一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15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自此,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4年4月19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上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024年6月25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2024年9月27日,公司进一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2025年1月9日及2025年1月10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自此,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9个月。
八、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其他理财产品等)。该事项已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其他理财产品等),有效期限为2023年9月9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其他理财产品等),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9月9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九、前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上述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金额为68500.77万元。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该事项已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拟在原有租赁使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秋山路1775弄27号401室、402室、403室之外,增加公司自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内镇外2街坊105/295丘地块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公司拟增加项目投资额,利用上述自有地块建设不动产作为项目实施场所,公司自有地块的宗地面积为9289.1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43000.00平方米。公司增加项目投资31381.47万元用于新增基建投入,其中28600.00万元为超募资金,2781.47万元为自有资金;同时项目建设期从36个月变更为48个月。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已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小容量 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36个月,募集资金投入13460.00万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
公司于2023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支付新增募投项目的部分股权收购款项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440.77万元向慧忆半导体增资或借款,以支付收购 SMART Brazil 81%股权项目的部分款项,该事项已于 2023年11月28日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人民币
26440.77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项,剩余收购价款将由公司通
过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十、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338140000.00
减:发行费用153132259.19
募集资金净额2185007740.81
加: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净额36689116.20
减:已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2102039930.50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327500.00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50329426.51
其中:现金管理支出-
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50329426.51
注: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0329426.51元。其中包含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16万元,该节余募集资金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和“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扣除未支付款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934.91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十一、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