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证券简称:江波龙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八月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蔡华波蔡靖胡颖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志雄王景阳唐忠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伟岳黄志强邓美珊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唐忠诚陈伟岳胡颖平
未担任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朱宇高喜春许刚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黄强马庆容黎玉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5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6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7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8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9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0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1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6607142股
2、发行股票价格:560.0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69999952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3668120922.34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6607142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6年8月17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限售期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2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目录
释义...................................................15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16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17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1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17
三、发行时间...............................................22
四、发行方式...............................................22
五、发行数量...............................................22
六、发行价格...............................................23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23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23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24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24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24
十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5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36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3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37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3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3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37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38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38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38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39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40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40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42
1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4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3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51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51
三、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1
四、验资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2
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53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53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53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55
第九节备查文件..............................................56
一、备查文件...............................................56
二、查阅地点...............................................56
三、查阅时间...............................................57
四、信息披露网址.............................................57
1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江波龙、公指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本上市公告书指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定对象发行、本次向指
A 股股票的事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募集说明书》指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方案》指股票发行方案》《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邀请书》指股票认购邀请书》《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购报价单》指股票申购报价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指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
报告期各期末指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15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中文名称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Longsys Electronics Co. Ltd.成立时间1999-04-27法定代表人蔡华波注册资本419145267元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江波龙股票代码3013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08499732H
网址 https://www.longsys.com/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鸿荣源前海注册地址
金融中心二期 B 座 2001、2201、2301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鸿荣源前海办公地址
金融中心二期 B 座 2001、2201、2301董事会秘书许刚翎
联系电话0755-86030009
传真0755-86700940
电子信箱 ir@longsys.com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音视频播放器及其他电子器件
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检测;集成电路的设计与开发;软件技术的设计与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企经营范围业管理咨询;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及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所属行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半导体存储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封装测试、生产制造与销主营业务售
16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其他审批程序2026年5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17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发行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6月18日向深交所报送《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包括截至2026年6月1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含关联方),34家基金公司、25家证券公司、23家保险机构和79家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在发行人、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16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主承销商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
的基础之上增加该16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金长江
2赵启祥
3贺伟
4王伟民
5钟革
6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
8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杨晓斌
10许利民
11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泽丰吉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4 Cithara Investment Intl Limited
15鄂玲玲
16王俊
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截至发行 T 日(2026 年 7 月 1 日)前,发行人、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前述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
18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邀请书》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
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6 年 7 月 1 日(T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接收到35名认
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452.90元/股-710.00元/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按时、足是否为有认购对象名称号(元/股)(万元)额缴纳保证金效申购
1王伟民705.0015000.00是是
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
520.0016000.00是
金管理(广东)有限
2
公司-泽丰吉祥1号私480.0016000.00是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460.0016000.00是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
3580.1015000.00不适用是
有限公司
501.0011000.00是
4鄂玲玲是
480.0011000.00是
19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按时、足是否为有认购对象名称号(元/股)(万元)额缴纳保证金效申购
460.0011000.00是
Cithara Investment Intl
5520.0010000.00不适用是
Limited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
6620.0010000.00是是
司
665.0010050.00是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7630.0019170.00不适用是
限公司
600.0020070.00是
550.0020000.00是
8王俊是
480.0030000.00是
600.0010000.00是
阳光电源(三亚)有
9580.0010000.00是是
限公司
520.0010000.00是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650.7910000.00是
10不适用
司578.4911400.00是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
505.0010000.00是
理有限公司-睿量电子
11是
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455.0012000.00是
金
12白宏涛460.0010000.00是是
13贺伟666.0030000.00是是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613.1653050.00是
14不适用
公司482.6063050.00是
560.0010000.00是
15许利民是
510.0020000.00是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16452.9010220.00不适用是
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
17607.8810000.00不适用是
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18670.0010000.00不适用是
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508.8812040.00是
19是
司458.8814860.00是
20张旭700.0010000.00是是
528.0510700.00是
21 UBS AG 不适用
460.0521200.00是
22杨晓斌710.0010000.00是是
23黄海华709.0010000.00是是
660.1014400.00是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24638.7617270.00不适用是
司
603.9924770.00是
20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按时、足是否为有认购对象名称号(元/股)(万元)额缴纳保证金效申购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
25518.0014600.00是是
限公司
26赵启祥699.8831500.00是是
27金长江699.8840000.00是是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
28600.0010000.00是是
限责任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605.8810000.00是
29是
限公司549.8113000.00是
666.0010000.00是
30钟革566.0015000.00是是
516.0020000.00是
653.9917660.00是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31594.9922140.00不适用是
司
550.9932560.00是
J.P. Morgan Securities 518.88 10000.00 是
32不适用
plc 490.88 13800.00 是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
33452.9013800.00是是
任公司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
34513.3310000.00是是
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35553.3310000.00是是
司
3、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60.00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1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660714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99999520.00元。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限售期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47321530499760.006
2金长江714285399999600.006
3赵启祥562500315000000.006
4贺伟535714299999840.006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2321247699760.00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5357221399920.006
21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限售期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7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58392200699520.006
8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7857149999920.006
9王伟民267857149999920.006
10钟革267857149999920.006
1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3571113999760.006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857199999760.006
13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857199999760.006
1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7857199999760.006
1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857199999760.006
16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17857199999760.006
17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7857199999760.006
18杨晓斌17857199999760.006
19黄海华17857199999760.006
20张旭17857199999760.006
21许利民3697120703760.006
合计66071423699999520.00-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 日(T 日)。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16957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22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660714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99999520.00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
8169573股),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6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452.90元/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560.00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23.65%。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699999520.0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878597.6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68120922.34元。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6年7月1日,江波龙、主承销商向21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截至2026年7月6日,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6年7月7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
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2026年7月9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划转的认股款及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验资。
2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7月9日出具的《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 70028183_H01号),截至2026年7月7日止,江波龙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07142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99999520.0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1878597.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68120922.34元,其中计入股
本人民币6607142.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661513780.34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已根据相关规定,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6年8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560.00元/股,发行股数6607142股,募集资金总额3699999520.00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1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限售期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47321530499760.006
2金长江714285399999600.006
3赵启祥562500315000000.006
4贺伟535714299999840.006
2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限售期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2321247699760.00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5357221399920.006
7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58392200699520.006
8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7857149999920.006
9王伟民267857149999920.006
10钟革267857149999920.006
1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3571113999760.006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857199999760.006
13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857199999760.006
1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7857199999760.006
1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857199999760.006
16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17857199999760.006
17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7857199999760.006
18杨晓斌17857199999760.006
19黄海华17857199999760.006
20张旭17857199999760.006
21许利民3697120703760.006
合计66071423699999520.00-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成立时间2001-04-1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244.2万人民币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法定代表人吴欣荣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经营范围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金长江
25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姓名金长江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四川省营山县*****
公民身份号码512924************
3、赵启祥
姓名赵启祥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
公民身份号码510704************
4、贺伟
姓名贺伟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公民身份号码430903************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2011-06-2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2006-06-08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6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533137K
成立时间1998-03-0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注册资本36172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法定代表人周易
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经营范围
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8、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LPB95W
成立时间2017-07-0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住所
大厦 23BC法定代表人刘明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经营范围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9、王伟民
姓名王伟民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公民身份号码350500************
27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0、钟革
姓名钟革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
公民身份号码210102************
1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成立时间1998-04-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资本23800万人民币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法定代表人邹迎光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成立时间1998-03-0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1DMUX52
成立时间2017-12-21
28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注册资本42171.5232万人民币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同龙二路942号423-49法定代表人林永育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
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对台小额贸易业务经营;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QF2003EUS003外机构代码)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127.65亿美元
住所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El4 4QA England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Young Lee负责人)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1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成立时间1999-08-18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762892.5829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法定代表人朱健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9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6、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108MAA99Y4275
成立时间2022-03-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深海科技城综合服务中心科研 B 栋住所
5 层 K509
法定代表人张友权
一般经营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
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软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经营范围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
(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17、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683054912H
成立时间2008-12-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42000万人民币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头路10号海荣大厦4层09办住所公法定代表人王炳光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8、杨晓斌
30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姓名杨晓斌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
公民身份号码340404************
19、黄海华
姓名黄海华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福建省平和县****
公民身份号码350628************
20、张旭
姓名张旭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公民身份号码231003************
21、许利民
姓名许利民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公民身份号码432426************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关联关系及利益补偿说明》等资料,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31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或社保基金产品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上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上述参与
32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认购并获得配售的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2、金长江、赵启祥、贺伟、王伟民、钟革、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杨晓斌、黄海华、张旭、许利民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3、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3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2金长江普通投资者是
3赵启祥普通投资者是
4贺伟普通投资者是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7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8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9王伟民普通投资者是
10钟革普通投资者是
1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13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是
1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1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16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是
17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普通投资者是
18杨晓斌普通投资者是
19黄海华普通投资者是
20张旭普通投资者是
21许利民普通投资者是经核查,上述21家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3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等资料,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江波龙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7号)和江波龙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35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
2、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及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
发行过程合法、合规,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股数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认购的主
体资格并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36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6年8月1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江波龙
证券代码:30130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6年8月17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限售期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7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660714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截至2026年7月31日)(截至股份登记日)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28185189266.62%28185189265.60%
有限售条件股份14120911533.38%14781625734.40%
股份总数423061007100.00%429668149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限售股数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股)
1蔡华波16207190038.31%121553925
2李志雄165086243.90%14181411
3蔡丽江147000003.47%-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4107444002.54%-
有限公司宁波龙熹一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
5104393842.47%-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乙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
6104392742.47%-(有限合伙)宁波龙熹三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
795518542.26%-企业(有限合伙)
平安资管-招商银行-平安资产
867581961.60%-
开阳5号资产管理产品
38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持股数量限售股数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股)
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3315741.50%-
10王景阳47312001.12%3548400
合计25227640659.63%13928373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限售股数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股)
1蔡华波16207190037.72%121553925
2李志雄165086243.84%14181411
3蔡丽江147000003.42%-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4107444002.50%-
有限公司宁波龙熹一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
5104393842.43%-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龙乙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
6104392742.43%-(有限合伙)宁波龙熹三号自有资金投资合伙
795518542.22%-企业(有限合伙)
平安资管-招商银行-平安资产
867581961.57%-
开阳5号资产管理产品
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3315741.47%-
10王景阳47312001.10%3548400
合计25227640658.71%139283736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39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股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5-12-31/2024-12-31/
2025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3.411.203.311.16
每股净资产18.7415.5526.8223.59
注1:发行前数据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
注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4年度和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660714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因此,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40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五)对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41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28183_H01 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70028183_H01 号”、“安永华
明(2026)审字第 70028183_H01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1660826.811168348.29906544.94
非流动资产614244.94521318.45461439.63
资产总计2275071.751689666.741367984.58
流动负债972359.99722332.73493338.43
非流动负债466545.25277383.44229705.72
负债合计1438905.24999716.17723044.15
所有者权益合计836166.51689950.57644940.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85429.40646748.94602112.9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2276617.001746365.031012511.19
营业成本1834987.111413683.34929595.23
营业利润174015.1658586.56-105960.36
利润总额174496.5158965.66-105827.76
净利润149777.0750523.18-83725.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329.8249868.45-82780.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28917.8616654.26-88210.37
所有者的净利润
42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120.10-118974.14-279839.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792.03-110199.13-166145.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479.57214074.21371786.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439.99-18611.19-70771.6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6881.05101441.06120052.26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1.711.621.84
速动比率(倍)0.510.530.64
资产负债率(合并)63.25%59.17%52.85%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2.5411.858.96
存货周转率(次/年)1.882.061.93
利息保障倍数(倍)8.573.17-11.8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2.87-2.86-6.7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08-0.45-1.7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4.60%5.21%5.86%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1、资产总体分析
4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及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660826.8173.00%1168348.2969.15%906544.9466.27%
非流动资产614244.9427.00%521318.4530.85%461439.6333.73%
资产总计2275071.75100.00%1689666.74100.00%1367984.5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367984.58万元、1689666.74万元和2275071.75万元,2024年末、2025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增长23.52%、34.65%,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906544.94万元、1168348.29万元和1660826.81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27%、69.15%和73.00%,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一方面,公司聚焦于半导体存储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封装、组装、测试等生产环节通过自有产能与外协制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告期内以委外加工方式为主,因此固定资产等投入占比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公司为应对下游市场需求,保持了一定的库存备货,存货在公司资产中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461439.63万元、521318.45万元和614244.94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73%、30.85%和27.00%。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中山存储产业园项目、上海研发总部项目建设推进,以及产业投资增加所致。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47833.088.90%102497.108.77%121894.8513.45%
4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3561.920.21%16231.981.39%--
衍生金融资产292.190.02%1730.300.15%--
应收票据1175.200.07%7048.400.60%--
应收账款202866.4712.21%160113.9313.70%134530.1214.84%
应收款项融资443.430.03%----
预付款项65767.843.96%42102.033.60%33158.623.66%
其他应收款27397.451.65%8073.310.69%3985.480.44%
存货1167774.5470.31%783315.3467.04%589316.5465.0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631.380.04%642.900.06%301.060.03%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3083.322.59%46593.023.99%23358.272.58%
流动资产合计1660826.81100.00%1168348.29100.00%906544.9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906544.94万元、1168348.29万元和1660826.81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系因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所致。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29%、89.52%和91.43%。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应收款1514.530.25%1913.530.37%1396.410.30%
长期股权投资3012.270.49%3000.000.58%2515.900.5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1154.5514.84%72008.0313.81%39388.298.54%
固定资产253551.8741.28%208016.1539.90%151758.8532.89%
在建工程5876.550.96%26625.445.11%42294.899.17%
使用权资产6639.011.08%7660.741.47%7817.081.69%
无形资产43062.497.01%42419.718.14%46503.9810.08%
商誉82018.1613.35%79398.0515.23%86866.0618.83%
45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待摊费用13638.432.22%10950.432.10%8043.251.74%
递延所得税资产50364.468.20%53763.1810.31%44649.389.68%
其他非流动资产63412.6210.32%15563.182.99%30205.556.55%
非流动资产合计614244.94100.00%521318.45100.00%461439.6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461439.63万元、521318.45万元和614244.94万元,主要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上述六项非流动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55%、90.38%和95.01%。
(二)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972359.9967.58%722332.7372.25%493338.4368.23%
非流动负债466545.2532.42%277383.4427.75%229705.7231.77%
负债总计1438905.24100.00%999716.17100.00%723044.1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723044.15万元、999716.17万元和
1438905.24万元。从占比来看,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从负债规模来看,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较上期末增长38.27%、43.93%,公司负债总额持续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为应对营运资金需求增加了长短期借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524475.9836.45%369634.9436.97%291604.5140.33%
交易性金融负债----78.940.01%
46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衍生金融负债6.610.00%----
应付账款201677.6114.02%114058.9311.41%114741.1015.87%
合同负债35463.502.46%9480.300.95%6584.350.91%
应付职工薪酬47868.853.33%25818.642.58%14588.762.02%
应交税费17738.361.23%15424.991.54%1532.870.21%
其他应付款47310.283.29%38910.333.89%37036.525.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89303.756.21%148866.8114.89%27105.723.75%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8515.050.59%137.780.01%65.640.01%
流动负债合计972359.9967.58%722332.7372.25%493338.4368.23%
长期借款437732.5030.42%251673.6325.17%209225.8028.94%
租赁负债5123.240.36%6442.050.64%6820.340.94%
预计负债66.720.00%3687.050.37%2204.930.30%
递延收益3526.430.25%2065.140.21%1458.140.20%
递延所得税负债16135.761.12%13515.571.35%9996.511.38%
其他非流动负债3960.620.28%----
非流动负债合计466545.2532.42%277383.4427.75%229705.7231.77%
负债合计1438905.24100.00%999716.17100.00%723044.1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长期借款等构成。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2276562.9499.998%1746359.7099.9997%1012495.9199.998%
其他业务54.060.002%5.330.0003%15.280.002%
合计2276617.00100.00%1746365.03100.00%1012511.19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12495.91万元、1746359.70万元和2276562.9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均在99.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房屋租赁收入。
47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得益于公司持续投入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品牌推广,布局自研主控芯片与封装测试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收购整合巴西 Zilia 打造海外业务新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持续增长,2024年度、2025年度分别同比增长 72.48%、30.36%,增幅较大,主要系 2024 年以来,在 AI、云基础设施需求引领下,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复苏,而前期下行周期中原厂减产的去化效应释放,市场供给收紧,存储产品持续供不应求;此外,受益于公司持续建设综合型半导体存储品牌企业,全球化经营布局不断深入,Lexar 品牌全球扩张持续,同时在 2023年完成 Zilia、元成苏州收购,公司经营规模增长较快。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存储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嵌入式存储1001207.6043.98%842527.0648.24%442291.9343.68%
固态硬盘556959.5924.46%414691.3523.75%280242.5127.68%
移动存储489401.2921.50%320797.8018.37%232752.9522.99%
内存条221649.379.74%152702.278.74%51309.485.07%
其他7345.090.32%15641.230.90%5899.040.58%
合计2276562.94100.00%1746359.70100.00%1012495.9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嵌入式存储、固态硬盘、移动存储和内存条产品的销售。随着公司业务布局的不断完善和全球化市场开拓、品牌推广的持续深入,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别产品营业收入均持续增长。
嵌入式存储是公司的主要产品线,报告期各期收入占比分别为43.68%、48.24%和43.98%。随着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等下游产品的迭代升级,终端产品存储容量提升推动了对嵌入式存储产品的需求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固态硬盘产品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得益于公司固态硬盘产品性能及稳定性逐步获得客户及市场认可,以及公司持续投入全球化渠道布局和品牌建设。
48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随着移动存储整体市场进入成熟期,公司不断进行移动存储业务的转型升级,聚焦 Lexar 品牌建设和 To B 业务品牌客户,持续增强 Lexar 品牌在全球高端消费市场的竞争力和大客户黏性,实现报告期内移动存储收入稳步增长。
2024年以来,公司内存条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得益于公司持续的市场开拓,以及收购整合 Zilia 后的增量贡献。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1.711.621.84
速动比率(倍)0.510.530.64
资产负债率(合并)63.25%59.17%52.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84、1.62和1.71,速动比率分别为
0.64、0.53 和 0.51。2023 年以来,因公司收购元成苏州、Zilia,及公司为应对下
游需求增长加大了存货备货力度,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有所下降,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有所增加,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85%、59.17%和63.25%。
2023年以来,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因收购元成苏州、Zilia 增加了长期借款及为应对日常经营需求增加了长短期借款所致。
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融资渠道较为畅通,公司债务风险较小,拥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五)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运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次/年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12.5411.858.96
存货周转率1.882.061.93
49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96次/年、11.85次/年和12.54次/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3次/年、2.06次/年和1.88次/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整体较为稳定。
(六)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120.10-118974.14-279839.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792.03-110199.13-166145.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479.57214074.21371786.8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7.44-3512.133427.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439.99-18611.19-70771.6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1441.06120052.26190823.9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6881.05101441.06120052.26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279839.98万元、-
118974.14万元、-120120.1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
司为应对下游需求增长,增加了存货规模。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6145.98万元、-
110199.13万元和-96792.0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
公司持续投入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项目建设支出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支出,以及 2023 年收购元成苏州和巴西 Zilia 等事项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1786.80万元、
214074.21万元和262479.57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较大,主
要系为应对日常经营需要增加长短期借款,及 2023 年公司因收购元成苏州、Zilia增加了长期借款所致。
50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彭欢、俞鹏
项目协办人:杜伟
其他经办人员:付天钰、李杰锋、蔡柠檬、陈林熙
联系电话:0755-23953863
传真:0755-23953850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24层及27-31层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邓磊、陈元婕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三、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负责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剑光、邓冬梅、陈洁璇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51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传真:010-85188298
四、验资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负责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邓冬梅、陈洁璇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52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彭欢、俞鹏担任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彭欢先生: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江波龙、迪阿股份、光莆股份、瑞华泰、章源钨业、木林森、科达利等 IPO 项目,普诺威新三板挂牌项目,崇达技术、凯中精密、正海磁材、诺普信、南京熊猫、拓日新能、泛海控股等非公开发行项目,保利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崇达技术2017年可转债、崇达技术2019年可
转债发行项目,南京熊猫、奋达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凯中精密现金收购、崇达技术现金收购、深圳资本集团收购兆驰股份控制权、深圳资本集团出售万和证
券等并购重组项目,无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俞鹏先生: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江波龙、三旺通信、科兴制药、中金辐照、中航泰达精选层、瑞华泰、云天励飞等 IPO 项目,普诺威新三板挂牌项目,保利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崇达技术非公开、凯中精密非公开、崇达技术可转债、维格娜丝可转债、财通证券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凯中精密现金收购、崇达技术现金收购等并购重组项目,无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5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认为:江波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江波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5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55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九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上市申请书;
(三)保荐协议;
(四)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五)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六)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七)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八)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九)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十一)无会后事项承诺函;
(十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公司名称: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鸿荣源前海金
融中心二期 B 座 2001、2201、2301
电话:0755-86030009
56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传真:0755-86700940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无正文)
57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8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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