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证券简称:江波龙公告编号:2025-097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公司股东、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306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7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2月26日,股东、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股东股份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区间
名称来源/(元/股)(股)比例(元股)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2025年12
票激励计划集中竞价
高喜春月26日260.00-273.06266.35306480.0073%获授并已上交易市流通的股
份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比股数占总股本
(股)例(股)比例合计持有
1225920.0292%919440.0219%
股份
其中:
高喜春无限售条306480.0073%00%件股份有限售条
919440.0219%919440.0219%
件股份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公告披露占总股本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高喜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