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证券简称:江波龙公告编号:2026-070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董事李志雄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股东及董事李志雄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预披露时总股本比例为0.5726%)。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及董事李志雄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6月25日,股东及董事李志雄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减持比例股东股份减持方减持均价
减持期间区间/减持股数(股)(占目前名称来源式/(元股)(元股)总股本)公司首次公开2026年5月集中竞
李志雄发行前12日至2026500.08-688.10575.6923999240.5673%价交易取得股年6月25日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股份性质名称股数占预披露时总股股数占目前总股本比
(股)本比例(股)例合计持有
189085484.5112%165086243.9022%
股份
其中:
李志雄无限售条47271371.1278%23272130.5501%件股份有限售条
141814113.3834%141814113.3521%
件股份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公告披露占总股本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3、公司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新发行的
3915740股于2026年5月18日上市流通,导致李志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存在被动稀释的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股东及董事李志雄先生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做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及董事李志雄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及董事李志雄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