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证券简称:江波龙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及2025年4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折合
人民币50亿元或外币同等价值额度内(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2025年度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计入权益报告期内单衍生品初始投资期初本期公允价的累计公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售期末日最高余额投资类型金额金额值变动损益允价值变购入金额出金额金额是否超过获动批额度无本金交割
远期外汇交7392.2535008.26-1486.330293217.57255627.672598.24否
易(NDF)外汇远期及
010090.84-34.07030205.6540333.170否
掉期
合计7392.2545099.10-1520.400323423.22295960.7772598.24否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为-6095万元。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操作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
隔离措施、报告制度及风险管理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是合理的。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产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较
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方在
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
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从而可能导致交易损失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
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办理,进行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2、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产品,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资金实力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3、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
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报告制度及风险管理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4、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
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