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证券简称:江波龙公告编号:2025-090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副总经理朱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副总经理朱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2月1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7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72%)。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朱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2月1日,副总经理朱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价格股东股份减持均价变动股数占总股减持期间区间
名称来源方式(元/股)(股)本比例(元/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集中2025年9月2日前取得股
朱宇竞价至86.36-129.05108.765773000.1377%份,以及交易2025年9月19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取得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比股数占总股本
(股)例(股)比例合计持有
29708000.7088%23935000.5710%
股份
其中:
朱宇无限售条7427000.1772%1616500.0386%件股份有限售条
22281000.5316%22318500.5325%
件股份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公告披露占总股本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本次减持数量在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相关安排已经履行完成。
3、副总经理朱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朱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