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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2025-033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变更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及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5-05-21 查看全文

鑫宏业 --%

证券代码:301310证券简称:鑫宏业公告编号:2025-033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变更子公司名称、经营范

围、法定代表人及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

公司江苏芯联智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智能”)10%的股权转

让给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产研院公司”)并签订

相关转让协议,同时变更芯联智能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及调整组织架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芯联智能10%股权转让给市产研院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8.395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其他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芯联智能90%股权,芯联智能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D515J72J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5、法定代表人:刘玉军

6、注册地址:无锡锡山开发区二泉东路19号集智商务广场4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架构: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由无锡市产业创新研

究院100%控股,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系事业单位,是无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新型科研组织,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激发区域创新活力为宗旨,以先进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为重点,有组织地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攻关,是无锡市链接全球创新资源的桥梁、先进产业技术研发转化的先导中心、人才培育的重要基地。

9、关联关系说明: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法存

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并调整组织架构的情况

结合芯联智能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芯联智能拟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并调整组织架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名称变更

变更前:江苏芯联智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变更后:江苏芯联唯睿新创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

(二)经营范围变更

变更前: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充电桩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光缆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充电桩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工业机器人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海洋工程装

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光缆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

变更前:郭文勇

变更后:孙群霞

(四)组织架构调整

本次芯联智能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中增设了董事会和经理,属于公司组织架构的优化和完善,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信息尚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相关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芯联智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郭文勇

5、成立日期:2024 年 8 月 28 日6、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云林街道荟智企业中心凤威路 2 号 B312-315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

技术服务;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充电桩销售;

工业机器人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光缆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交易前后股权架构:

股东姓名股权转让前股权转让后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无锡鑫宏业线

缆科技股份有1000万元100%900万元90%限公司无锡市产业创

新研究院有限--100万元10%责任公司

合计1000万元100%1000万元100%

以上信息尚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相关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070.00

营业利润-46.2042.57净利润-46.1942.57经营活动产生的

-26.45-35.14现金流量净额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28日

资产总额205.65243.05

负债总额51.8446.67

净资产153.81196.38

应收款项总额074.20或有事项涉及的

00

总额

注:2025年2月28日数据已经无锡宝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专项审计,并出具《江苏芯联智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锡宝会师专审[2025]第016号)。

(三)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经无锡东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评估,并于2025年4月10日出具《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江苏芯联智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东信评报(资)澄字[2025]第001号)。本次评估采取了资产基础法,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96.38万元,评估价值为196.79万元,评估增值0.42万元,增值率0.21%。

(四)相关说明

本次出售的芯联智能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联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不存在为芯联智能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芯联智能与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甲方(出让方):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目标公司):江苏芯联智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二)组织架构

1、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2名、乙

方提名1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对于一方按前述约定提名的董事,其他方应表决同意。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在甲方提名的董事中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若一方提名的董事因辞职、被罢免或死亡等原因而产生空缺,则应由原提名方立即重新提名新董事,其他方应配合办理董事变更手续。

2、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财务负责人一名。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上述委派经董事会任命后生效,任期三年,可连任。推荐权在公司存续期间始终有效。

(三)股权转让及价款

鉴于甲方已向芯联智能实缴出资200万元,且经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芯联智能于本次交易前的整体评估价值为196.79万元。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芯联智能已实缴部分注册资本100万元(对应芯联智能10%股权),以人民币98.395万元的对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持有芯联智能90%股权(其中认缴出资900万元,已实缴出资100万元);乙方持有芯联智能10%股权(其中认缴出资100万元,已实缴出资100万元)。

芯联智能尚未实缴出资部分800万元后续将由甲方履行实缴义务。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本次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98.395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四)股权退出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拟转让股权的,应根据届时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五)协议生效投资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股权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转让款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市产研院公司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其深厚的国有背景赋予了独特的优势,拥有广泛的产业资源网络、敏锐的政策信息捕捉能力以及多元化的市场渠道。

通过与市产研院公司合作,将为芯联智能搭建起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致力于打造平台型研发模式。充分依托政府资源的引导和支持,以及高校的科研力量,聚焦新质生产力方向的技术创新。通过推行精准研发策略,构建起自主创新平台、研发合作平台以及研发孵化平台。合资平台的搭建,将吸引和整合各类科技资源,逐步形成强大的科技资源聚集优势。在技术及业务双轮驱动的模式下,芯联智能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增长领域,确保在长期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充沛的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芯联智能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调整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

审批机关的核准。芯联智能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作出的慎重决策,通过转让芯联智能部分股权促进公司业务的战略布局和拓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1、《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江苏芯联智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2、《江苏芯联智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3、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与江苏芯联智能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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