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有投资者向鑫宏业(301310)提问:请问公司以简易程序进行的定增,是不是已经超过有关法规规定的时效了,是终止了,还是转为普通程序的定增了?不该公告说明一下吗?
2月5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定增的有效期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市场环境适时启动定增相关工作;若有效期届满未启动,定增事项将自然终止,无需另行召开会议审议终止事宜。目前,公司正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并评估相关时机,后续若有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进展,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