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本人崔华春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了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崔华春
2025年1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