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6-067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杨宇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31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持股 5%以上股东杨宇伟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 5712459 股(占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比例 2.99%,占
2026年 8月 31日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其中: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股份总数的 2%。
2、2026年 9月 22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期间,杨宇伟先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 291.9万股,占 2026年 9月 28日公司总股本的 1.5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9月 24日、2026年 9月 2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2026-066)。
3、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杨宇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杨宇伟先生于 2026年 9月 29日至 2026年 9月 3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019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4%,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0.94%),同时因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杨宇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6.95%降至 15.93%,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减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杨宇伟人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学前东路 1561 号春江花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2026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杨宇伟先生通过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18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0.94%),同时因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
权益变动过程
减持公司股份遵循《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 鑫宏业 股票代码 301310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80.2 0.94
合 计 180.2 0.9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3236.1 16.95 3055.9 15.93
其中:无限售
3236.1 16.95 3055.9 15.93
杨宇伟 条件股份有限售
0 0 0 0
条件股份
注 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按照 2026 年 9 月 28 日持有股份数占总股本 190958816 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按照 2026 年 9 月 30 日持有股份数占总股本 191846136股计算;
注 2:本次变动前股东持有股份数占 2026 年 9 月 28 日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99%,本次变动后股东持有股份数占 2026 年 9 月 30 日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97%。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诺、意向、计划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是 □否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 不适用购的情形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适用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杨宇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