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0证券简称:鑫宏业公告编号:2026-044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刘
静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静娴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通云南路79号
电话:0510-88805888-808
传真:0510-68780878
电子邮箱:sec@xhycable.com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静娴,女,199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于
2024年6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职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6年4月加入本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静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