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921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1-7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921号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鑫宏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鑫宏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鑫宏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1页德皓核字[2026]0000092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鑫宏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鑫宏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鑫宏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鑫宏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姚植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顾宁康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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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17号《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7.28元。截至2023年5月3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3320181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832580.8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97369235.16元。
截止2023年5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9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资金人民币1450193610.4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4870180.01元;于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8690885.2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6632545.18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771249.42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2771249.42元;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
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山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财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东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起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山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专项报告第1页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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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财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太湖新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鑫宏业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鑫宏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专项报告第2页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410188000181445103000000.00活期
无锡山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501012102230985160000000.00活期
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844010010024550353000000.00活期
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065830104001089180000000.00活期
公司无锡财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166018080399565660000000.00活期
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50161894100003264476213652.563869259.79活期
公司无锡蠡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090122000324285300000000.0021729978.13活期
无锡太湖新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3025429200588809300000000.005257569.20活期
公司无锡东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20501618941000035471914442.30活期
公司无锡蠡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0230000015380755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无锡分行
合计1532213652.5682771249.42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633201816.00
减:发行费用135832580.84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497369235.16
三、截止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1450193610.43
截止本期末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1450193610.43专项报告第3页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项目金额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4870180.01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88290552.41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80453744.03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228737549.80
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建设项目(一期)221271948.6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资金696569635.58
四、利息收益35595624.6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5607996.84
减:手续费支出12372.15
五、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82771249.42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2771249.42
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50000000.00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专项报告第4页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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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497369235.1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6632545.18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50193610.43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资金投向投资总额额(1)金额投入金额(2)资进度(%)定可使用状是否发生重的效益预计效益分变更)(3)=(2)/(1)态日期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
否263000000.00263000000.00194411111.1273.922024年6月25862764.94是否化制造中心项目
2.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
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否133000000.00133000000.0025549991.23109203365.3382.112025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目
3.补充流动资金否50000000.0050000000.0030746.9250030746.92100.0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46000000.00446000000.0025580738.15353645223.37超募资金投向
1.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
化生产基地(一期)建否250000000.00250000000.0083579891.89228737549.8091.502025年9月-3289645.17不适用否设项目
2.新一代特种线缆项目
否300000000.00300000000.0053951889.60221271948.6073.762026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建设项目(一期)
3.补充流动资金否300000000.00300000000.0030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专项报告第5页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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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尚未明确用途的超额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包含存款利息收入否201369235.16201369235.16223018863.12110.7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
益)注1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051369235.161051369235.16137531781.49973028361.52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123520025.54123520025.54充流动资金
合计1497369235.161497369235.16286632545.181450193610.4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于2025年9月结项,并于10月正式投产运营。实际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为投产运营期限较短,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正式投产期为2025年10-12月,产品盈利未能覆盖本年度运营等期间费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本期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剩余未指定用途超募资金人民币21648.68万元(含利息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0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22301.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0136.92万元,超募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为人民币2164.97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2301.8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50136.92万元,超募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已到期及使用进展情况
现金管理收益为人民币2164.97万元。
(2)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人民币22873.75万元。
(3)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
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人民币22127.19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本期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本期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3487.02万元。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3年6月14日出具专项报告第6页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3262号《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13487.0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本期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截止2025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余额为5000.00万元。
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和“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合计12352.00万元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用途及去向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771249.42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2771249.42元;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本期不适用情况
注1:尚未明确用途的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23018863.12元,实际支付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的人民币
21649627.96元资金来源为超募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
注2:以上合计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专项报告第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