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5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0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0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昆船工业区 301 大
楼 603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进松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3人,代表股份 15955048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6.479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 1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62人,代表股份 155504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794% 。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61人,代表股份 67928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3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61人,代表股份 67928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304%。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提案 表决分 股数 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编码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结(股) (股) (股) 例
) 果
关于修订 总表决 159414 99.914 13297 0.083 0.001
2900 0 0%《公司章 情况 618 8% 0 3% 8%程》并办 其中, 通
1.00
理工商备 中小股 66569 97.999 13297 1.957 0.042 过
2900 0 0%
案登记的 东的表 85 8% 0 5% 7%
议案 决情况
总表决 159413 99.913 13297 0.083 0.002
关于修订 4400 0 0%
情况 118 9% 0 3% 8%《股东会其中, 通
2.00 议事规
中小股 66554 97.977 13297 1.957 0.064 过则》的议 4400 0 0%
东的表 85 7% 0 5% 8%案决情况3.00 关于修订 总表决 159415 99.915 13257 0.083 2900 0.001 0 0% 通《董事会 情况 018 1% 0 1% 8% 过议事规 其中,则》的议 中小股 66573 98.005 13257 1.951 0.042
2900 0 0%
案 东的表 85 7% 0 6% 7%决情况
注: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李妍律师、杨清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09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