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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立方: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4 查看全文

智立方 --%

证券代码:301312证券简称:智立方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厂房A栋五楼会议室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7.00√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8.00√程>的议案》

1、上述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上述议案6、7表决通过是议案8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科技园A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本条所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单位的公章)(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晓倩

联系电话:0755-36354100

传真:0755-33525953

邮箱:ir@incubecn.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科技园A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108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12,投票简称:智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或法人股东名称个人股东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号码/法人股东统人姓名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是否委托名称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发言意向及要点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章年月日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姓名/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3: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

备注表决意见提案编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码栏目可以投同意反对弃权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7.00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8.00√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闭会止。

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和“弃权”栏中选择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需有委托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无效。本授权委托书涂改无效。

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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