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2证券简称:智立方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首次授予的40名激励对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11名激励对象,共涉及44名激励对象(已剔除7名重复激励对象,下同),股票数量为113.2448万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67%,回购价格为10.62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12692947.27元。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16965.2856万股减至16852.0408万股。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并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 1月 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三)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四)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5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77.50万股完成登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2月16日。
(六)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年12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前述股份注销事宜。
(八)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事宜和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0.00万股完成登记,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2月26日。(十)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4年7月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前述股份注销事宜。
(十二)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4年10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前述股份注销事宜。
(十四)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五)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6月2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股份注销事宜。
(十六)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七)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11月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股份注销事宜。
(十八)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九)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会批准。2026年6月2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股份注销事宜。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若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即2025年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或2025年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均未能达到6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若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即2025年营业收入相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或2025年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的增长率均未能达到6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相对于2022年增长率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业绩考核触发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40名激励对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11名激励对象(共涉及44名激励对象)2025年考核年度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数量及调整的具体情况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四、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因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180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鉴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3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
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回购价格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15.1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15.174-0.3)/1.4=10.624元/股加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回购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根据上述回购数量规定,公司回购数量调整为80.8892万股×1.4=113.2448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资金来源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2448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7%。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 年 6月 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692号”《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6965.2856 万股调整为
16852.0408万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
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6月23日完成。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前本次变动本次回购注销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487898650.03-11324488374653849.70
高管锁定股8374653849.3608374653849.70
股权激励限售股11324480.67-1132448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8477387049.9708477387050.30
三、总股本169652856100.00-1132448168520408100.00
注:以上股本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