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3证券简称:凡拓数创公告编号:2025-030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凡拓数创”)于
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30日调
整为2025年6月30日;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30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8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5980850.00元,减除发行费用
90079862.6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5900987.36元。2022年
9月26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
销费后的募集资金580422956.50元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9月2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GZAA20625 号),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9月 26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在相关商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该等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
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追加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名称为:“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11858.66万元,截至2022年11月25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442.00万元,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416.66万元,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后,“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投资金额为18701万元(包含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11416.66万元和追加投入的超募资金
7284.34万元)。该议案已获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9月29日调整为2024年12月29日,该议案已获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9月29日调整为
2025年4月30日。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年12月29日调整为2025年4月30日。
调整后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拟投入募集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号投资总额总额金金额
1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11858.66442.00442.00
2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18701.0018701.00
3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5504.915504.915504.91
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
47626.907626.907626.90
心建设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
合计34990.4742274.8142274.81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关于“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公司已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210.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承诺投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金金额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
118701.0016210.7886.68%
地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关于“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303.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承诺投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金金额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
17626.907303.1495.76%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投资主体及投资总额的情况下,拟对“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再次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预计达到首次调整后计再次调整后计本次调整后计项目名称预定可使用划达到可使用划达到预计可划达到预定可状态日期状态日期使用状态日期使用状态日期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2024年2025年2025年\地项目9月30日4月30日6月30日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2024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展示中心建设项目9月29日12月29日4月30日6月30日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而本次募投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受内外部环境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未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原因如下:
“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及“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项目”目前正
在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工程验收程序仍需要一定时间,经公司审慎研究,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决定对“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及“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做出
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在项目未来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项目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上述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事项。(三)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保荐机构、会计师及财务顾问出具的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