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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13证券简称:凡拓数创公告编号:2025-020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张昱、柯茂旭,公司副总经理刘晓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611000股的董事柯茂旭先生(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571%)、持有公司股份720000

股的董事张昱先生(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959%)、持有公司股份6762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536%)的副总经理刘晓东先生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24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368%)的副总经理刘斌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180000股、90000股、20000股,合计数不超过6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69%(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

2025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副总经理刘斌先生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柯茂旭先生、张昱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刘晓东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目前,柯茂旭先生、张昱先生、刘晓东先生上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股本的比例

柯茂旭集中竞价26.703982500.3849%

张昱集中竞价26.95880000.0851%

刘晓东集中竞价25.98940680.0909%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股数占公司总股本股数占公司总股本名称

(股)的比例(股)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6110001.5571%12127501.1722%

柯茂其中:无限售条件

4027500.3893%45000.0043%

旭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2082501.1678%12082501.1678%

合计持有股份7200000.6959%6320000.6109%

其中:无限售条件

张昱1800000.1740%920000.0889%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5400000.5219%5400000.5219%

合计持有股份6762720.6536%5863040.5667%

刘晓其中:无限售条件

940680.0909%10250.0010%

东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5822040.5627%5852790.5657%

注1: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注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3: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2、上述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柯茂旭先生、张昱先生、刘晓东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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