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4证券简称:科瑞思公告编号:2026-015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贸易物流园永南路99号冠胜园区3栋4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志江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6834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95%。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6797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03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672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6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672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5%。
(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83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83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99.9988%;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83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83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2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3%;反对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于志江持股7348120股、付文武持股3489850股已回避表决,具体关联关系详见《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
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599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3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2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3%;反对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83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2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3%;反对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83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83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于志江持股7348120股、吴金辉持股4408690股、付文武持股3489850股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表决情况:同意158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1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52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3%;反对2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欧阳婧娴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