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士顿
股票代码:301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委托上市公司披露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5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6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6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7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7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8
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节备查文件..............................................11
一、备查文件目录.............................................11
二、备查地点...............................................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4
3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威士顿/公司指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动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指报告书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格式准则第15号》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三路99号14、19幢执行事务合伙人沈建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740.0000万元整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4324454818Y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姓名性别职务国籍者地区的居留权沈建芳女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威士顿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5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减持所持有的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月24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92%),其中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其他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5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092%,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大宗2025年3月6丛威咨询46.1421201002.4092%交易日至5月22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威士顿的股份6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9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6520000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威士顿股份总数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威士顿的股份4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4399900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威士顿股份总数的1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股东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名称
合计持有股份65200007.4091%43999004.9999%丛威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200007.4091%43999004.9999%咨询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0.0000%00.0000%
注:以上股份数量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
讼、仲裁、争议、司法冻结或者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7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
8第四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威士顿股份的行为。
9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威士顿4399900股股份,占威士顿目前总股本的4.9999%,不再为持有威士顿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
10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询。投资者也可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建芳年月日
12(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建芳年月日
1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上海威士顿信上海市长宁区上市公司名称息技术股份有上市公司所在地淮海西路666限公司号1602室股票简称威士顿股票代码301315上海丛威咨询上海市宝山区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管理合伙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富联三路99(有限合伙)号14、19幢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减少?有□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不变,但持股无?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是□否?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东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选)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
14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A 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6520000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7.4091%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变动数量:2120100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2.4092%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数量:减少至4399900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减少至4.9999%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5年3月6日至5月22日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是□否?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5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6(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丛威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建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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