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5证券简称:威士顿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3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666号中山万博国际中心1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1.00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2.00非累积投票提案√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3.00非累积投票提案√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4.00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5.00非累积投票提案√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6.00非累积投票提案√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
7.00非累积投票提案√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8.00非累积投票提案√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就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该事项无需审议。
涉及审议关联事项的关联股东需对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9:30至11:30及14:00至16:00;*电子邮件方式登
记时间:2026 年 5 月 8日 16: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DBO@wsdinfo.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下文4、“登记手续”)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666号中山万博国际中心16楼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
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原件);*法人
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13:45前携带相关证件
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张勤联系电话:021-65757700
传真:021-65759880
电子邮件:DBO@wsdinfo.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之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2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15”,投票简称为“WSD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0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同反弃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意对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
4.00√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7.00√额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8.00√议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附件3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账户号码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5月8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
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