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7证券简称:鑫磊股份公告编号:2026-020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3日以短信结合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阳辉先生、曹亮亮女士、余劲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主持,蔡海红女士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