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7证券简称:鑫磊股份公告编号:2026-027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余劲国先生、曹亮亮女士、阳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主持,蔡海红女士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军先生、金丹君女士,职工代表董事申志彪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军先生、金丹君女士,职工代表董事申志彪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
人、对预留份额(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分配方案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
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
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等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参加对象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
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7、授权董事会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
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前述份额的分配方案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若前述份额分配对象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则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分配方案;
8、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军先生、金丹君女士,职工代表董事申志彪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提议2026年6月9日(星期二)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