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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17证券简称:鑫磊股份公告编号:2025-059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2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阳辉先生、余劲国先生、曹亮亮女士及董事钟仁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选举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通过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及审计委员会职能变化情况,董事会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钟仁志先生、余劲国先生、曹亮亮女士组成,其中余劲国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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