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8证券简称:维海德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副总经理吕家龙、财务
总监吴文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总股本系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下同);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公司副总经理吕家龙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公司财务总监吴文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副总经理吕家龙、财务总监吴文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副总经理吕家龙、财务总监吴文娟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比例(元/股)(股)
2025年6月11日至
王艳集中竞价34.896049000.45%
2025年9月10日
2025年6月11日至
陈立武集中竞价32.879000000.67%
2025年9月10日
2025年6月11日至2
吕家龙集中竞价32.764875000.36%
025年9月10日
2025年6月11日至2
吴文娟集中竞价33.923000000.22%
025年9月10日
注:减持比例系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比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例(股)例
合计持有股份1684605012.47%1624115012.04%
王艳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84605012.47%1624115012.0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37752002.79%28752002.13%
陈立武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438000.70%43800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28314002.10%28314002.10%
合计持有股份19500001.44%14625001.08%
吕家龙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75000.36%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14625001.08%14625001.08%
合计持有股份12090000.89%9090000.67%
吴文娟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22500.22%225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9067500.67%9067500.67%
注:占总股本比例系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副总经理吕家龙、财
务总监吴文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副总经理吕家龙、财
务总监吴文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副总经理吕家龙、财务总
监吴文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