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的情况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本次增加银行授信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现有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22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等最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使用的实际及规划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