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9证券简称:唯特偶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公司大股东杜宣先生、原董事、副总裁桑泽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大股东杜宣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35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公司原董事兼副总裁桑泽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29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59%,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当时总股本
124520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56034427股,因此上述股东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大股东杜宣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16661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3.00%)。公司原董事兼副总裁桑泽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8288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比例
0.259%,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杜宣先生、原董事兼副总裁桑泽林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占股东减持均价减持区间减持股数减持方式减持区间公司目前股名称(元/股)(元/股)(万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2026年5月93.1687.68-103.48179.96500.99
22日至2026
杜宣大宗交易821127.6799.28-162.14216.47561.19年月日
合计--396.44062.17
2026年5月
集中竞价
桑泽22日-2026年92.7289.51-104.6246.82050.257交易林8月21日
合计--46.82050.257注:杜宣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桑泽林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股权激励。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万占总股本股数(万占总股本股)比例(%)股)比例(%)合计持有股
1387560611.14161552238.85
份
杜宣其中:无限售
1387560611.14161552238.85
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0000股份合计持有股
12918301.0414049480.77
份
其中:无限售
桑泽林3229580.2600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9688720.7814049480.77
股份
注: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以当时总股本
124520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56034427股,且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行权,总股本由124520951股增至182461775股,本次减持后股东的持股数量相应调整;
2、本次调整后,杜宣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为不
超过5416661股,桑泽林先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68288股。
3、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124520951股计算得出;本次减持后
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182461775股计算得出,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桑泽林先生于2026年7月30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持有的股份变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杜宣先生、桑泽林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杜宣先生、桑泽林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3、杜宣先生、桑泽林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杜宣先生、桑泽林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