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9证券简称:唯特偶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37030.81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941.44万元。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0.58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79.32万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8105.83万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3、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
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245209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62260475.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5603442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0555378股(转增
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本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如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2260475.5元(含税),占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9.02%。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62260475.568022393.9282096000
(元)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879322989357313.05102155673.86
东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40097940.0632900755.9326692750.07
营业收入(元)15037906231212056394.42963845203.71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370308115.93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59414405.24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是□否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12378869.42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90102071.97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212378869.42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99691446.06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2.71%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是□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212378869.42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235.71%,因此,公司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行业特点,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人民币)
分别为:2024年427281224.09元,2025年470335834.75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0.86%、29.17%,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