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9证券简称:唯特偶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1、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502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80224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382626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329060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17650股,变动后的总股本为85045650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配比例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0456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7.99833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499066股,本次利润分配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8022393.92元(含税),共计转增38262599股。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0456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99833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1985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499066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59966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9983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50456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330824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5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3*****920廖高兵
208*****384深圳利乐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337杜宣
403*****276陈运华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5月22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本次变动前本次转增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型股份数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4672012554.94%210196926773981754.9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32552545.06%172429075556843245.06%
三、总股本85045650100%38262599123308249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其他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123308249股摊薄计算,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72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九、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廖娅伶
咨询电话:0755-61863003
传真电话:0755-61863003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