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豪
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江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豪江
智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豪江智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后续培训,现将相关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5年12月9日
2、培训地点:豪江智能三楼会议室
3、培训对象:豪江智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保荐代表人采取现场讲座形式进行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详细介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
中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1本次培训促使公司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
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本次培训的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
三、培训成果
现场培训期间,公司培训对象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培训对象加深了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
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变动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豪江智能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2(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留军吴亮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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