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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20证券简称:豪江智能公告编号:2026-065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13人;

2、本次拟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5%;

3、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6.63元/股;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81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主

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前):6.78元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7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8120.00万股的1.49%。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核心业务人员宫志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兄弟,除此之外,激励对象中没有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

第一个归属期3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

第二个归属期3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

第三个归属期4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或以2023

第一个归属期

年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和2025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归属期或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和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2025年和2026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不低于60%;或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2025年和2026年累

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注:*上述“净利润”“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其中,“净利润”指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在对应考核年度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2024年和2025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2024年净利润+2025年净利润-2×2023年净利润)/2023年净利润×100%。2024年和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2024年营业收入+2025年营业收入-2×2023年营业收入)/2023年营业收入×100%。2024年、2025年和2026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2024年净利润+2025年净利润+2026年净利润-3×2023年净利润)/2023年净利润×100%。2024年、2025年和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2024年营业收入+2025年营业收入+2026年营业收入-3×2023年营业收入)/2023年营业收入×10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8、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

份数量: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6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可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8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4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8月27日为授予日,以6.7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

2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及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及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2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860066股后的股份数量179339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2025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6月3日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78元/股调整为6.68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201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955066股后的股份数量1800549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2026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6年6月18日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68元/股调整为

6.63元/股。

除上述因权益分派带来的授予价格的变动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81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8月27日,因此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7年8月26日。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6公司未发生前述情*上市后最近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形,符合归属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前述情形,符合归属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条件。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均符合任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职期限的要求。

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根据公司《2024年年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度审计报告》《2025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年年度审计报告》,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3年为基数,2024公司2024年度实现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归属期于10%;或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营业收入为

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和2025828161718.93元,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或以2023年为基数,2025年度实现营业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和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收入为

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2025年和2026913599732.05元,以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或以2023

第三个归属期

2024202520262023年营业收入年为基数,年、年和年累计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715519541.57元为

注:1、上述“净利润”“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基数,2024年和2025据为计算依据,下同,其中,“净利润”指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年累计营业收入增股权激励计划在对应考核年度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之后的数值

长率为43.43%,满足作为计算依据。

2、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下同。

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为100%。

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

13名激励对象考核

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结果为优秀,个人层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面归属比例为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10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6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可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

完全归属的,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统一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8月27日

2、归属数量:810000股

3、归属人数:13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6.6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本次可归属本次归属股票序已获授限制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已获授姓名职务号性股票数量数量限制性股票数(万股)(万股)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于廷华董事、总裁30.009.0030.00%

2陈健董事30.009.0030.00%

董事(换届已离任但仍在公司

3方建超20.006.0030.00%

任职)、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换届已离任但仍在公司

4姚型旺25.007.5030.00%

任职)

5郭德庆董事、副总裁25.007.50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8人)140.0042.0030.00%

合计(13人)270.0081.0030.00%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810000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由182010000股增加至182820000股(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满

足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13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均为10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000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九、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一)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决议;

3、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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