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1证券简称:翰博高新公告编号:2026-036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未来的融资和担保需求,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新增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2100万元,担保用途分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融资性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业务(授信融资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押汇、外汇及金融衍生品等业务)提供担保,非融资性担保主要用于为控股子公司在对应债权人处购买产品提供担保等。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7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67100万元。
二、本次担保情况1、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讯光电”)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签署
授信合同,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1”)为准。公司与兴业银行于近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主合同1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1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起算日以合同条款为准。
12、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博讯光电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申请签署授信合同,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2”)为准。公司与南洋银行于近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主合同2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2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起算日以合同条款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博讯光电提供担保额度总额共计人民币
1128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77837万元),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0日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699号
法定代表人:肖志光
注册资本:53192.4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2单位:人民币元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审计)
资产总额22581001232317596036.05
负债总额17084053981770861083.27
净资产549694725546734952.78
资产负债率75.66%76.41%
营业收入229351190.601037575869.78
净利润2651142.613394082.06
注:上述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
信用情况:博讯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被担保方: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1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南洋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被担保方: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2项下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笔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是否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余额产负债被担保方公告披露日期(万元)(万元)率超过
70%
19000123892024/11/20
11000101412026/1/30
300030002026/3/18
重庆博硕光电有限公司600028182026/2/13否
500002026/2/13
600030832023/5/22
200020002026/2/13
小计5200033431-
13000127022024/4/18
100006598本次续签
700043722025/4/11
1000043092025/5/28
1000099852025/10/28
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
780059112024/4/9
公司是
1000081492024/12/12
20000120512025/9/10
900089602026/4/10
100000本次新增
600048002025/12/19
小计11280077837-
20004972024/3/19
合肥星宸新材料有限公司是
5005002026/1/30
4是否资
担保额度实际担保余额产负债被担保方公告披露日期(万元)(万元)率超过
70%
5005002025/6/23
小计30001497-
150000972912022/4/29
1000099532026/4/10
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500049502025/6/23是
20002002025/8/13
300002025/8/13
小计170000112394-
博昇科技(滁州)有限公司500042992025/6/23是
小计50004299-
青岛欧迅光电有限公司100010002025/3/20否
小计10001000-合肥芯东进新材料科技有
3181865752026/4/1
限公司不适用
小计318186575-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
司、重庆翰博显示科技研发27500190382020/10/13是
中心有限公司(注1)
小计2750019038-
合计403118256071--注1: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两江投资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签署《翰博高新背光模组和研发中心项目代建协议》,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两江投资公司建设翰博高新背光模组和研发中心项目,公司提供保证,保证期间到代建合同债务结束。
注2: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可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6.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6.59%。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度为
40.3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7.70%,实际担保余额为
25.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6.13%。其中,为参股公
司签署的担保合同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度为31818.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31%,实际担保余额为6574.90万元,占公司最
5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9%,其他担保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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