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翰博高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321证券简称:翰博高新公告编号:2026-020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3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3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6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照忠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4人,代表股份94951913股,占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有表决权的总股本,即

175699756股,下同)的54.04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87631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7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61人,代表股份7320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6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共61人,代表股份7320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64%。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106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51%;

反对209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9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110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51%;反对209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9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股东回避情况:关联股东王照忠先生、翰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王氏翰

博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87631592股。

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947434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5%;

反对19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9%;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111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24%;反对190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8%;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8%。

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744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8%;

反对189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7113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02%;反对189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80%;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威、李欣怡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4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