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证券简称:绿通科技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
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且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股
东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公司回购股份注销、股东主动减持等事项,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恒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凯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创钰铭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创钰铭晨”、“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铭泰”、“拓弘投资”)、赫涛(系匡小烨的配偶)(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473731股变动至21193223股,持股比例由17.84%变动至15.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公司2023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之日至2026年3月11日期间,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且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东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公司回购股份注销、股东主动减持等事项,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473731股变动至21193223股,持股比例由17.84%变动至15.00%。
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过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473731股变动至21193223股,持股比例由17.84%变动至15.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创钰铭晨38627055.52%48069343.40%
创钰铭恒18360002.63%38556002.73%
创钰铭汇13450001.92%28245002.00%
创钰凯越8636931.24%17137541.21%
创钰铭泰6666660.95%270990.02%
拓弘投资21330003.05%00.00%
赫涛17666672.53%00.00%
匡小烨00.00%79653365.64%
合计持有股份1247373117.84%211932231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211932231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1247373117.84%0.00%0.00%
注: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截至2023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之日总
股本69933799股计算;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截至2026年3月11日总股本141287878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之日合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2473731股,持有股份比例占当时总股本69933799股的17.84%。上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历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变动后持有变动后占当变动类股份增减数当时公司总序号变动时间变动原因有股份数股份数量时总股本的型量(股)股本(股)量(股)(股)比例
12023年5月25日2022年度权益分比例不1247373162368651871059617.84%104900698变动前持变动后持有变动后占当
变动类股份增减数当时公司总序号变动时间变动原因有股份数股份数量时总股本的型量(股)股本(股)量(股)(股)比例派资本公积转增变
股本(每10股转增5股
2023年度权益分
比例被派资本公积转增
22024年5月29日动增加1871059674842382619483417.85%146769897
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一致行动人内部比例不
32024年10月16日2619483402619483417.85%146769897
转让*变
第一期回购注销比例被
42025年3月24日2619483402619483418.39%142458008
完成动增加
2025年9月24日至比例减
5主动减持*26194834-8000002539483417.83%142458008
2025年9月25日少
第二期回购注销比例被
62025年10月17日2539483402539483417.97%141287878
完成动增加
2025年11月3日比例减
7主动减持*25394834-28287112256612315.97%141287878
-2025年11月7日少
2026年2月11日至比例减
8主动减持*22566123-13729002119322315.00%141287878
2026年3月11日少
注*: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且回购账
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1%。
注*:2024年6月25日,赫涛、拓弘投资分别与赫涛的配偶匡小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赫涛、拓弘投资分别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匡小烨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710001股、4255335股,合计向匡小烨转让公司股份7965336股,合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46769897股的5.43%,占剔除公司当时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146542197的5.60%,并于2024年10月16日完成过户,本次过户完成后,赫涛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注*:创钰铭晨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钰凯越于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5日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56%,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由18.39%减少至17.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注*:创钰铭晨及其一致行动人拓弘投资在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8287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2.00%,本次变动后,拓弘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7.97%减少至15.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注*:创钰铭泰于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0700股,占公司现行总股本比例0.29%,于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62200股,占公司现行总股本比例0.68%,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72900股,占公司现行总股本比例0.97%。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5.97%减少至1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星豪街1号1117房26
信息披露义务人2广州创钰铭恒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号(自编 1号楼)X1301-D5781(集群注住所册)(JM)
信息披露义务人3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政路588号2栋3003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4广州创钰凯越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星豪街1号1117房13
信息披露义务人5珠海创钰铭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7659
信息披露义务人6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88号 736 办公-A信息披露义务人7赫涛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号*房信息披露义务人8匡小烨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号*房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1日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且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
利润分配、股东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公司回购股份注销、股东
主动减持等事项,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匡小烨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钰铭晨、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铭泰、拓弘投资、权益变动过程
赫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473731股变动至21193223股,持股比例由17.84%变动至15.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绿通科技股票代码301322
上升□下降
变动类型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股数(股)增持/减持/其他变动比例0.00%(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资A 股 6236865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0.01%(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且
A 股 7484238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0%(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协议转让,2024年6月25日,赫涛、拓弘投资分别与赫涛的配偶匡小烨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赫涛、拓弘投资分别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匡小烨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710001股、4255335股,合计向
匡小烨转让公司股份7965336股,合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46769897
A 股 0
股的5.43%,占剔除公司当时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146542197的5.60%,并于
2024年10月16日完成过户,本次
过户完成后,赫涛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0.54%(第一期回购注销完成导致持A 股 0股比例被动增加)
A 股 -800000 -0.5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0.14%(第二期回购注销完成导致持A 股 0股比例被动增加)-2.00%(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A 股 -2828711式减持)-0.97%(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A 股 -1372900式减持)
合计8719492-2.8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还包括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且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东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回购股份注销)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创钰铭晨38627055.52%48069343.40%
创钰铭恒18360002.63%38556002.73%
创钰铭汇13450001.92%28245002.00%
创钰凯越8636931.24%17137541.21%
创钰铭泰6666660.95%270990.02%
拓弘投资21330003.05%
赫涛17666672.53%
匡小烨79653365.64%
合计持有股份1247373117.84%211932231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00.00%2119322315.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247373117.84%0.00%0.00%
注: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截至2023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之日总
股本69933799股计算;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截至2026年3月11日总股本141287878股计算。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股东创钰铭晨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
铭泰、拓弘投资计划在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29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截至2025年11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主体自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1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3628711股,占公司现行总股本
141287878股的2.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本次变动是否为履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行已作出的承诺、
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意向、计划
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股东创钰铭晨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铭泰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514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主体中的创钰铭泰在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1372900股,占公司现行总股本141287878股的0.97%。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三、其他相关说明1.《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于2025年1月10日公布实施,此后权益变动适用“刻度说”新规,相关股东在触及或者跨越5%整数倍时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且减
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