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证券简称:绿通科技公告编号:2025-092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9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