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证券简称:绿通科技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040067.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195482.9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2025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19548.29元。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4307054.20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518090542.8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8090542.80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着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目前自身的经营情况、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提出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12878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64393.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7064393.90元,系本次尚未实施的年度权益分派金额,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0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064393.9070643939.00199083626.20
回购注销总额(元)115569086.55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040067.61142123351.76263086522.57
(元)
研发投入(元)42925858.3429513774.1040444347.76
营业收入(元)989882702.63830998225.871081383781.53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554307054.20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518090542.80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276791959.1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115569086.55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49749980.65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392361045.65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112883980.2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3.89%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否,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示情形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系本预案拟派发的现金分红7064393.90元。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