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证券简称:绿通科技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其一致
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骆笑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1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骆笑英女士计划自2026年1月30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结果:自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9日期间,骆笑
英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股股份89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9996871.00(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3.权益变动结果: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骆笑英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
例合计由32.66%增加至33.2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近日,公司收到骆笑英女士出具的《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骆笑英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9日骆笑英女士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于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于2026年3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69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9%。本次增持合计89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3%。
权益变动过程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骆笑英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
由32.66%增加至33.2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增持事项已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增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绿通科技股票代码301322
变动类型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骆笑英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张志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增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A 股 895500 0.63%
合计8955000.6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可多选)
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直接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直接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骆笑英6720000.48%15675001.11%
张志江4547269832.18%4547269832.18%
合计持有股份4614469832.66%4704019833.29%
其中:无限售条件
6720000.48%15675001.1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4547269832.18%4547269832.1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是否□
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骆笑英女士计划自2026年1月30日起
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增持与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增持主体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是否□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一致行动人骆笑英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士承诺,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人法定期限内不减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将在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4.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7月29日。
5.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6.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承诺:本人承诺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
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将在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8.后续增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无后续增持计划。如未来发生相关安排,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结果
自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9日期间,骆笑英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股股份 89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999687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如下:
股东增持数量增持比交易均价成交金额增持方式增持期间名称(股)例(元/股)(元)
2026年2月27日至
骆笑集中竞价1984000.14%32.966539456.00
2026年3月9日
英
大宗交易2026年3月9日6971000.49%33.6523457415.00
合计8955000.63%33.5029996871.00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江先生以及一致行动人骆笑英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由32.66%增
加至33.2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经核查认为:骆笑英女士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1.骆笑英出具的《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