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证券简称:绿通科技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00.00万元认购河
北圣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0.26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将持有目标公司0.6754%股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项相关事宜。
本次投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绿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志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