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绿通科技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通”)、控股子公司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摩”)拟分别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金融衍生品保证金、中期票据授信等。具体情况如下:
拟申请授信额拟授信期申请授信主体拟合作银行拟申请方式度(万元)限
绿通科技中信银行20000.001年信用授信、保证金
信用授信、保证金或由绿通科
香港绿通中信银行5000.001年技在额度内提供信用担保
信用授信、保证金或由绿通科
江苏大摩中信银行2500.001年技在额度内提供信用担保
合计-27500.00--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拟授信期限和拟申请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内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担保情况
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控股子公司江苏大摩拟分别向合作银行申请5000.00
万元、2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担保额度被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截至目前本次授信占公司最是否最近一年最近一期担保方被担保方持股比担保余额担保额度近一年经关联资产负债资产负债例(万元)(万元)审计净资担保率率产比例
绿通科香港绿通100.00%0.00%0.00%0.005000.001.64%否
技江苏大摩51.00%55.33%57.27%0.002500.000.82%否
合计0.007500.002.46%-
注1:上述表格中“被担保方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数据;“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数据;“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截至2026年4月24日数据;“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数据。
注2:香港绿通由于处于成立初期,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资产负债率为0.00%。
上述担保涉及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
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和担
保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香港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香港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Hong Kong Lvtong New Energy Electric Vehicle Technology Limited
商业登记证号码76547967-000-05-25-0注册资本600.00万港元成立日期2024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场地电动车及配件销售、技术咨询,国际贸易注册地址 香港九龙长沙湾元州街 290-296号西岸国际大厦 8楼 803B室
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0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主要财务状况:香港绿通由于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0.00元,尚未产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香港绿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二)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大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91MA1NQPW2X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乔晓丹
注册资本2342.34234万元
成立日期2017-04-11
从事集成电路设备的翻新改造、组装、研发、生产;半导体科技领
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实验室设备(除医疗器械)、
无尘设备(除医疗器械)、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
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机电设备、机电设备
及配件、不锈钢制品、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气
动液压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件、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
经营范围表的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集成电路设备整机及备件研发、加工制造及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2804室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权结构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0000%乔晓丹41.2674%
王建安3.2835%
南京芯能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046%
上海壹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103%
周雪军0.5342%
合计100.000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注: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的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江苏大摩的股东乔晓丹拟向广州创钰铭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高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
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转让其持有的8.0240%江苏大摩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87.95045万元,转让对价合计8345万元。公司基于自身的发展战略、整体经营规划和资
金安排等情况综合考虑,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大摩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事项仍在办理中。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852453480.46908861340.63
总负债471700928.71520484003.89
净资产380752551.75388377336.74
项目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91951891.9769498308.56
营业利润83544092.999005931.01
归母净利润73203285.217650830.69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情况,且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尚未签订本次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担保额度内与合作银行协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期限、金额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绿通、控股子公司江苏大摩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6%;实际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确保其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情况,且均非失信被执行人。此次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江苏大摩当前经营状况良好,其他主要股东乔晓丹已为江苏大摩其他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市公司为江苏大摩本次授信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高颖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